甘老字(2009)37号
各市、州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老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处: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体现省委、省政府对创建新中国作出贡献的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经研究决定,对离休干部公用经费、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离休干部公用经费,由每人每年3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
二、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200元。
三、以上经费仍按原渠道列支,破产、关闭及改制为民营未预留以上费用的企业,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改制为民营企业有预留的,新增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四、本通知自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中共甘肃省委老干部工作局
甘 肃 省 财 政 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0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