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包括开展专项调研、延长许可证明有效期、“一站式”“直通车”服务、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减收相关费用等23条“硬核”措施,全力支持服务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助力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措施》提出,甘肃市场监管系统将深入开展“监管干部进企业,一户一策促发展”专项调研行动,要求全省系统各级干部职工强化服务市场主体意识,深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送政策、送服务、送信息,实施“一户一策”、“一事一议”精准帮扶,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支持企业渡难关、稳发展、守底线、保安全。
在便捷市场主体准入和行政许可方面,《措施》提出,实行网上审批“零见面”,全面推行“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即时核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和“送照到家”等措施。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办结。对已到期或将到期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计量检定期限等,可申请办理2个月至1年的延期。推进行政许可减环节压时限,对部分重要工业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限时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升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能,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平均周期压缩至4个月,第二类器械注册审批平均耗时较法定时间压缩35%。《措施》还明确了取消部分许可事项现场审查以及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等相关情形。
在扶持和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方面,《措施》提出,要着力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建立联系点工作制度,开展经营情况调查和活跃度分析,建立健全政策直达机制,实施精准帮扶。开展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和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畅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服务保障“绿色通道”,在减免费用、上门服务、“质量问诊”、检验服务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一揽子服务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方面,《措施》提出,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落实专利质押融资奖补政策。推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为创新性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服务和协同保护绿色通道,推动专利预审工作提质增效,开展知识产权“订单式”打假维权。建立知识产权业务“直通车”服务,为复工复产企业开辟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申请绿色通道,优化专利优先审查和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推荐机制。
为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措施》提出,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遏止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强化公平竞争执法,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妨碍复工复产、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垄断行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和原辅材料乱涨价等扰乱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行为,督促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对小微企业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复工复产成本。《措施》还提出,至2023年3月1日前,减半收取餐饮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食品检验检测费用。
在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措施》也积极释放执法温度,提出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包括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免于处罚或不予处罚、罚款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依法慎用查封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等,同时明确了审慎异常名录管理和信用修复的多种情形。此外,《措施》支持、鼓励实体企业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全力满足消费者对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注重畅通政民政企互动渠道,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实际问题,高效做好“接诉即办”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还对《措施》落实落地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系统各级深刻认识当前抓好复工复产对稳经济促发展的重要意义,以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迅速行动,结合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宣传推介和政策宣贯,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
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服务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助力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提出如下措施。
1.开展“监管干部进企业,一户一策促发展”专项调研行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各级干部职工要强化服务市场主体意识,深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送信息上门,实施“一户一策”、“一事一议”精准帮扶,积极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实际问题,全力以赴支持企业渡难关、稳发展、守底线、保安全。
2.实行网上审批“零见面”。充分发挥“甘肃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全程无纸化登记系统”、“个体工商户‘秒批’系统”作用,全面推行“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即时核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和“送照到家”等措施,方便各类市场主体办理业务。对于需要办理紧急业务的,服务对象可在线上提交申请材料预审,受理窗口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指导其完善申报材料,帮助市场主体顺利办理业务。
3.便捷市场主体准入。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在全省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压减至1个环节,市场主体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办结。以具备条件的托管机构的住所(经营场所),为多个市场主体办理注册登记,并由该托管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实行集群注册,进一步释放场地资源,降低创业门槛和经营成本。
4.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对已到期或将到期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可以办理许可证延期,延期2个月。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气瓶充装单位)许可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以办理许可证延期,延期不超过1年。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换证导致许可证过期的,证书有效期可顺延至2023年3月1日。
5.延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计量检定期限。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法定计量机构资质复查换证的机构,可延期至2023年3月1日。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检定的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有效期顺延至2023年3月1日。
6.延长健康证明有效期限。食品从业人员所持有的健康证明有效期届满的,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行行政检查时,暂时视同有效,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在90天内及时前往相关机构换领新证。
7.推进行政许可减环节压时限。对重要工业产品中的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罐体除外)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限时3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面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限时3个工作日内办结,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能,将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平均周期压缩至4个月,将第二类器械注册审批平均耗时较法定时间压缩35%。
8.取消部分许可事项的现场审查。加快发证换证效率,对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延续换证、增加同一类别品种明细,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做出承诺,免现场核查直接发证;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到期申请延续的,符合相关要求,可以采取自我声明办理,不再实施现场评审;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中增加产品品种或同类单元,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关键设备、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的情形下,企业做出承诺,免实地核查予以办理;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换证符合相关要求,可以采取自我声明免除鉴定评审直接换证。
9.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作,强化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招投标业务中的应用。实现市场监管行政许可审批系统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系统等平台的互联互通,在办理许可审核、现场核查、材料归档等需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环节,市场主体无需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营业执照,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理效率。
10.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的职能作用,建立个体工商户联系点工作制度,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情况调查和活跃度分析,准确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归集各类支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建立健全政策直达机制,实施精准帮扶。
11.开展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充分利用全省“陇质惠”服务平台,全面开展“一站式”服务工作,综合运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在减免费用、缩短时限、上门服务、快速响应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一揽子服务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12.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建立产品质量技术帮扶专家库,通过“质量问诊”、检验检测、质量培训等方式,深入实施“一品一策”“一企一策”等措施,指导帮助中小微企业查找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质量短板,提升质量管控水平。
13.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主动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咨询指导,为企业、银行、评估机构搭建平台,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落实专利质押融资奖补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亟需恢复生产而资金不足的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开通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对提交的质押登记材料即时办理。鼓励企事业单位购买专利保险,并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给予一定的保险费补贴。
14.推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为创新性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和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绿色通道,推动专利预审工作提质增效,案件预审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围绕特色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订单式”打假维权,根据企业诉求,一企一策量身定制打假维权方案。
15.建立知识产权业务“直通车”服务。充分发挥“甘肃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的作用,为复工复产企业开辟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申请绿色通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优化专利优先审查和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推荐机制,3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利优先审查申请的初审工作,5个工作日内完成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的推荐工作。优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变更、注销工作流程,实行专用标志使用申请核准全程网上办理,7个工作日内完成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的核准工作。对因疫情原因延误专利、商标业务办理期限,导致权利丧失的,协助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相关权利恢复手续
16.畅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服务保障“绿色通道”。督促指导重点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做好疫情期间停用特种设备重新启用前的安全性能检查确认及问题隐患自查自纠,靠前服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督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认真履行特种设备法定检验职责,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沟通衔接,加快完成检验即将到期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切实有效畅通复工复产过程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服务保障“绿色通道”,确保相关特种设备合法合规投入运行。
17.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聚焦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交通物流、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金融领域的收费情况,遏止违规涉企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18.强化公平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妨碍复工复产、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垄断行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和原辅材料乱涨价等扰乱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价格稳定。督促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对小微企业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切实减轻复工复产成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9.减收相关费用。至2023年3月1日前,减半收取餐饮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食品检验检测费用。
20.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大力推进“两轻一免”清单在行政处罚案件中的使用,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对个体工商户轻微、初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免于处罚或不予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依法慎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减少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21.审慎异常名录管理。对受疫情影响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暂时无法取得联系但通过登记注册预留的电话等方式可联系的企业,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市场主体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三个月公示期满后由系统自动修复。对受疫情影响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2021年度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补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免于处罚。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信用修复的当事人,可采取容缺预审、网上申办等方式,先行予以信用修复。
22.促进网络交易发展。支持、鼓励实体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企业对接,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利用电商、商超等渠道资源,推广“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模式,全力满足消费者对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需求。
23.高效做好“接诉即办”工作。密切关注企业复工复产动态情况,畅通对外公开电话、“两微一端”等政民政企互动渠道,加快办理12345、12315热线和网上诉求,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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