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科技创新支撑生态产业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科政〔2019〕9号
各市州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兰州新区科技局、经发局、财政局、民政司法和社保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甘政发〔2018〕17号)和《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十大类生态产业发展总体方案》(甘政办发〔2018〕67号)要求,省科技厅牵头制定了《关于科技创新支撑生态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省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
2019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科技创新支撑生态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崛起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生态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依据《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十大类生态产业发展总体方案》要求,在2019-2023年,围绕十大生态产业组织实施科技攻关、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建设、产业科技人才培养、绿色产业高地打造等重点任务,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1.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甘肃“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以科技创新引领生态产业发展,推动全省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绿色崛起。
2.建设目标。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在重点研发领域和关键技术环节取得重大突破和决定性成果。到2023年,部署实施科技重大项目100项、重点研发项目500项,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1500家,新建各类创新服务平台300个,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76%。
二、加强生态产业科技攻关,支撑产业创新发展
3.组织一批科技重大项目。紧扣生态产业技术需求,鼓励由企业牵头,在资源综合利用、工业清洁生产、新能源发电、生态农业、道地药材、文化传承、电子商务、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核能清洁利用、智能制造等领域部署科技重大专项,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化。提升承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能力,争取与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组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到2023年,部署实施科技重大项目100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排名不分先后,各自按职责分工,下同)
4.实施一批重点研发项目。支持和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重点研发计划,开展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的研发与集成创新。在环保综合治理、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能源消纳、农产品精深加工、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利用、重点文物保护与旅游服务、多式联运、物联网、军民融合、生物制药等领域,着力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成套装备。到2023年,部署实施重点研发项目500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
5.开展重大基础研究。依托中央在甘单位优势,发挥我省高校、科研院所主力军作用,重点在核技术、生态、航空航天、中医中药、新材料、文物保护等优势产业领域开展重大基础研究。推动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有机结合,在循环经济、中药药理、信息技术等方向,以及新材料、先进制造等技术依赖度较高的学科领域,建立长期稳定的支持机制。到2023年,部署实施重大基础研究10-15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6.开展十大生态产业技术研究。组织编制《甘肃省十大生态产业技术引进指南》和《甘肃省十大生态产业省内技术信息服务指南》,为部门、企业和研发机构提供信息指引。以2019年版为基础,不定期更新编制《技术引进指南》和《省内技术信息指南》,推进产业创新图谱与产品技术路线图研究,为各单位和部门提供指导。(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
三、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7.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加大十大生态产业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增加企业研发投入,对十大生态产业领域内符合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通过现有专项资金按规定给予支持。完善“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解题”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生态产业领域大中型科技企业研发机构或平台全覆盖。到2023年,研发新产品500个左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工信厅)
8.调动企业转化成果的积极性。鼓励企业设立成果转移转化专员,负责成果转移转化对接。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建立一批从事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化服务的中试基地。对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的企业,按照转化成果数量和取得的效益进行综合评价,由省财政厅对前5名分别按2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到2023年,落地转化重大成果500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国资委、相关市州、兰州新区)
9.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依托现有高新技术企业,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链。每年遴选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催生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到2023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00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四、优化整合科技创新平台,集聚高端创新资源
10.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的优化整合,规范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围绕十大生态产业需求,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研发组织,在优势特色领域培育创建示范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到2023年,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1-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0个,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50个。(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
11.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新型研发机构。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支持双方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新型产学研合作组织。到2023年,在十大生态产业领域培育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20个。(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
12.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依托“科聚网”,围绕十大生态产业,打造集研究开发、技术转移、仪器共享、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为一体的科技服务平台。推动重大科研设施、基础研究平台等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配置。加快企业加速器与孵化器耦合发展,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链合”创新。到2023年,新建各类创新服务平台300个,新建孵化器100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相关市州、兰州新区)
13.打造创新开放合作新平台。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国际合作平台作用。依托省内科研机构,与国内外知名专业组织联合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平台。支持甘肃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在装备制造、通道物流等生态产业方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五、培育产业科技人才队伍,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14.大力推进引才引智。加大力度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依托产业链打造人才链,选拔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给予研发经费扶持,推进技术研发、工艺改进。建立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科技专家智库,争取从国家有关部委、科研机构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科技管理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来甘挂职。(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政府国资委)
15.积极培养本土人才。大力实施“甘肃省领军人才”“西部之光”“陇原之光”“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扶持”计划,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给予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配套支持。加大我省“引导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对生态产业的支持力度。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业。(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16.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对现有、引进的各类人才,按照有关规定和现有保障渠道,提供清单式、“一事一议”针对性服务。搭建企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创业聚集平台,建立完善科技创新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对各类人员在住房安置、社会保障、户籍办理、子女入学、配偶随迁、签证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相关市州、兰州新区)
六、强化区域科技协同创新,打造绿色产业高地
17.高水平建设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以兰州高新区为核心,实施生命健康、智能制造、大数据应用产业跃升工程。以白银高新区为核心,建成精细化工产业园、向西开放现代物流园、循环经济示范园、绿色生态产业试验与研发基地。接续实施兰白试验区“3510”行动,引领带动全省生态产业创新发展。到2023年,兰白自创区、兰白试验区研发投入强度分别达到3%和2.6%,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达到80件和20件。(责任单位:兰州市、白银市,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8.加快推进各类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推进榆中生态创新城建设,培育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国家高新区、国家经开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打造培育优质省级高新区、经济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到2023年,争取新增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1个、省级高新区5个。(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市州、兰州新区)
19.加快促进产业创新集群联动发展。完善酒嘉新能源、金武新材料、天水电子信息、陇东能源化工4个现代产业创新集群,推进张掖、甘南、临夏、定西、陇南、敦煌6个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建成兰州、天水、白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和产业园。到2023年,建成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大数据应用3个百亿元产值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市州、兰州新区)
七、营造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20.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快推进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完善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专利支撑生态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促进工程,在十大生态产业重点领域,参与有关国际技术标准制修订。在2020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5件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合理增长。(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21.构建多元化产业金融支撑体系。发挥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生态产业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支持发展创投、风投等基金,鼓励金融机构提高生态产业中长期贷款比例支持企业创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差异化信贷管理,适当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容忍率。(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监管局、甘肃银保监局、甘肃证监局)
22.落实考核评价。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和信息统计制度,将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阶段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奖惩制度,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责任单位:省政府督查室、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
23.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省、市、县联动,强化创新政策协同,做好衔接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及时对生态产业有关法规和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广泛宣传绿色理念,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快速发展的环境。(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相关市州、兰州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