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强化村庄规划引领,指导各地高质量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我厅对《甘肃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结合以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县级党委政府是村庄规划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积极汇报沟通,协调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村民参与、专业支撑的村庄规划工作机制,靠实各方责任,主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规划编制措施,落实工作经费保障,高站位推动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确保村庄规划能用、好用、管用。
二、加强与“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衔接。围绕《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的要求,对接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做到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在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导则》要求,合理确定村庄建设边界。已经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与“三区三线”划定最终结果不一致的,要及时优化调整。
三、加快实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的工作安排,今年要完成发展类村庄规划应编尽编,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加强工作调度,督促各县市区制定规划编制计划,倒排工期,确保年底前完成编制任务。尤其要紧盯今年省级确定的500个乡村建设示范村规划编制,跟踪督导重点进行调度抓落实,确保7月底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和报批,并将数据库汇交至省厅。
附件:甘肃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