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使命勇毅前行
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
国土空间规划局
一、2021年工作成效
(一)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一是扎实做好省级规划。书面征求了省人大、省政协,省规委会成员单位以及各市州意见建议;多次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召开协调会就各领域专项规划、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省级规划成果进行衔接。围绕省级规划编制进展及全省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方面情况,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了书面报告;向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题汇报了规划编制情况;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安排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对省级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二是有序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印发《关于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赴各市县调研督导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多次召开全系统视频会议,指导市县落实上位规划,深化研究成果,确保工作不跑偏、不掉队,与省级规划同步推进。目前,各市县均已完成专题研究,基本形成规划成果。
(二)统筹开展划定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一是基本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会同省林草局、省生态环境厅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再次进行调整完善,2021年5月上报国家审批。会同省林草局对生态保护红线内部分矿业权和重点项目的矛盾冲突进行了梳理汇总研判,达成一致意见,目前正在开展调出后所在区域生态功能影响评估工作。二是统筹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视频推进会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印发了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技术要求和方案,组织市县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已形成初步划定成果。三是有序推进全省永久基本农田核实补划整改。制定印发了永久基本农田核实补划整改的技术要求和方案,组织市县有序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补划整改工作。
(三)加快推进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加强统筹调度,年初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召开了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报请省政府召开全省村庄规划推进会,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出席并讲话;召开村庄规划工作座谈会、全省村庄规划现场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印发《关于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制定《甘肃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技术性文件指导市县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2321个。
(四)初步建成省级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和“一张图”实施监督评定规则,省级规划“一张图”系统已初步建成并通过省级初验,正在开展内部测试,并按照系统功能全面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
(五)加强规划行业监督监管。开展省内土地利用规划资质、城乡规划资质年检工作;会同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完成了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和甘肃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奖工作;完成了省内甲级城乡规划资质企业的现场核定工作。完成省内注册规划师个人资质延续、转移等核定工作300余人次,完成企业信息登记30余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深化完善省级规划,按时保质完成编制报批。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衔接落实好全省“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各领域专项规划,继续深化完善省级规划成果;积极对接三条控制线统筹划定试点省份,及时掌握最新调整处置规则,用足用好用活政策,切实处理好三条控制线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国家最新时间节点要求,做好规划审查报批等程序性工作,确保依法及时报批规划。
(二)强化市县工作调度,确保规划按期编制完成。通过现场调研督导、咨询论证、召开推进会议等方式,加快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工作。指导各地区在稳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确保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统筹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三)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和质量。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加大实地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全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尽快形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机制,加快已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的报批进度。总结好村庄规划编制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模式。下半年重点督促各地加快规划编制报批进度。
(四)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修订)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针对规划编制实施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政策和技术引导,完成《甘肃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修订;制定《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办法》《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等。
(五)结合规划编制报批,全面完成省市县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督促指导各地同步完成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后及时纳入省级系统,形成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更好地提升规划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六)积极开展行业管理,加强规划队伍建设。每季度开展一次国土空间规划政策理论培训,全面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甘肃省乡村规划技术联盟的平台作用,开展“送设计”下乡活动。开展全省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成果评选活动,激励规划编制单位创先争优良性竞争。开展我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的延续核定与升级认定工作,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申报,不断壮大我省规划行业队伍,支撑“四级三类”规划的编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