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等服务工作,承担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负责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待遇领取资格认定经办工作,承担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发放工作;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服务工作;负责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确定工作;负责分析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防控预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归集上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汇编,承担全市社会保险财务统计数据汇总、监测、上报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障卡的制卡信息采集和制作、发放、维护、使用以及电子社保卡的申领及推广使用等工作;定期公布全市社会保险工作进展情况,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和信息披露等相关服务;承担市本级社会保险举报投诉受理服务工作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是隶属市人社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正县级参公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业务档案科、参保登记科、养老待遇科、工伤待遇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风险内控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信息科、财务统计科10个科室,现有在职职工34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2333.95万元(含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个人取暖补助1750万元),比2022年增加249.53万元,提高11.97%,主要原因为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取暖费补助较上年增加150万元和2022年在职人员工资普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2333.95万元,比2022年增加249.53万元,提高11.97%,主要原因为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取暖费补助较上年增加150万元和2022年在职人员工资普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2333.95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3.2万元(含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个人取暖补助及本单位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
2、卫生健康支出36.7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4.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3.9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2333.95万元(含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个人取暖补助1750万元),比2022年增加249.53万元,提高11.97%,主要原因为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取暖费补助较上年增加150万元和2022年在职人员工资普调。其中:人员支出预算516.1万元,公用支出预算57.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760.5万元(含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个人取暖补助1750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费,由市级财政统一安排,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按程序拨付部门单位使用。
2.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与2022年预算一致。预计接待6批次,25人次。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29万元,较2022年减少0.05万元,减少14.71%。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中,培训费只核算参公人员部分,5名事业人员不包含在内。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费57.35万元,较2022年增加6.05万元,增长11.79%。主要原因是财政核拨的福利费增加及部分人员职级晋升后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35.5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01.01万元,办公家具34.54万元。
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1.6万元,复印机1.2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3.95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年底按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市政府办公室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2023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